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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离南沙通道暂时关闭(深中通道对南沙的影响)
2022-04-28 16:28  浏览:19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分级分类防控有关通告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号)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15、16号通告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面精准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珠江街嘉安花园九街10栋执行封闭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1)。严格居家,足不出户。

二、在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和南沙街越秀滨海新城20栋执行封控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2)。人员只进不出,严禁聚集。

三、全区所有区域,一旦发现确诊阳性感染者,立即参照第一点执行。

四、除上述封闭、封控区域外,执行严格的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实行住家、单位“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3)。

五、为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自2021年6月5日14时起,全区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高快速路、高铁、码头等全部离南沙通道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以上措施,我们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闭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间,对广大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如遇有紧急情况,请向当地社区(村居)请求帮助。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闭管理措施

2.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控管理措施

3.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闭环管理措施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5日

附件1

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闭管理措施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相关社区(村)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社区(村)封闭管理,确保社区(村)规范处置、精准防控,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实行社区封闭管理。相关街道、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需提供相关佐证方可出入,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社区管控措施。停止社区内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

三、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社区所有人员足不出户。

四、满足基本需求保障。保障水电网络通讯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关注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难人员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的处置,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双层垃圾袋包装,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普通居民使用后废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观察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辖区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居民日常疾病诊疗,需转封闭管理区域外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一般为5次,分别为隔离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加强对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宣传引导,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区(村)稳定。

十、社区(村)封闭管理的解除。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有效管控,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闭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封闭管理。

附件2

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控管理措施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相关社区(村)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社区(村)封控管理工作,确保社区(村)规范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做到精准防控,特提出本措施。

一、社区封控管理。相关街道、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需提供相关佐证方可出入,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社区管控。社区内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区域内保留1—2家超市、肉菜市场,其员工不得离开封控管理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居民居家隔离。实施封控管理的社区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以有序到社区(村)内的超市采购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非聚集性活动等。

四、做好居民基本需求保障。组织社区物流网络保障社区物资供应,社区超市、肉菜市场为居民提供服务。可适当设置外卖、快递临时暂存点,做到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关注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难人员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的处置,设置指定垃圾收集装置,日产日清。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观察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辖区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居民日常疾病诊疗,需转封控区域外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一般为4次,分别为隔离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4天)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加强对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宣传引导,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区(村)稳定。

十、社区(村)封控管理的解除。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有效管控,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控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封控管理。

附件3

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闭环管理措施

为加强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做好闭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严格的社区管控。所有小区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通行码、亮健康码通行。禁止非必要人员及车辆进出。

二、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防控区域内居民不聚集不串门,在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实施居家隔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两点一线”往返目的地。

三、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60%以下。餐饮单位严禁堂食。娱乐场所、群众性活动场所暂时关闭,超市、肉菜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

四、加强健康服务。落实“四个一”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检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辖区内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辖区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药店强化发热等感冒药销售登记上报管理。

五、加强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