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主要有哪些?
刑法罪状有:
1、简单罪状,简单罪状仅写出犯罪名称,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特征;
2、叙明罪状,简单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中比较详细、具体地描述犯罪构成的特征;
3、引证罪状;
4、空白罪状。
【法律依据】
《中华*****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
《刑法》修正(十)后最新罪名大全
第一章 危害**安全罪(12)
1 背叛**罪 《刑法》第102条
2 分裂**罪 《刑法》第103条第1款
3 煽动分裂**罪 《刑法》第103条第2款
4 武装叛乱、暴乱罪 《刑法》第104条
5 颠覆**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1款
6 煽动颠覆**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2款
7 资助危害**安全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107条
8 投敌叛变罪 《刑法》第108条
9 叛逃罪 《刑法》第109条
10 间谍罪 《刑法》第110条
11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
12 资敌罪 《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2)
13 放火罪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 决水罪 同上
15 爆炸罪 同上
16 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18 失火罪 《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 过失决水罪 同上
20 过失爆炸罪 同上
2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2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23 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 破坏交通设施罪 《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 破坏电力设备罪 《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27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9条第2款
28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同上
29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同上
30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31 组织、**、参加恐怖组织罪 《刑法》第120条
32 帮助恐怖活动罪 《刑法》第120条之一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二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刑法》第120条之三
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刑法》第120条之四
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刑法》第120条之五
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刑法》第120条之六
38 劫持航空器罪 《刑》》第121条
39 劫持船只、汽车罪 《刑法》第122条
40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刑法》第123条
4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刑法》第124条第1款
42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2款
4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刑法》第125条第1款
4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5条第2款
45 违规制造、销***罪 《刑法》第126条
46 **、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7条
4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7条第2款
4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刑法》第128条第1款
4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刑法》第128条第2款、第3款
50 丢失枪支不报罪 《刑法》第129条
5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
52 重大飞行事故罪 《刑法》第131条
53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2条
54 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
55 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
56 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4条
57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第134条
58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
59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之一
60 危险物品肇事罪 《刑法》第136条
6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7条
62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8条
63 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9条
64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9条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8)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
65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140条
66 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141条
67 生产、销售劣药罪 《刑法》第142条
68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刑法》第143条
69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刑法》第144条
70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刑法》第145条
7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刑法》第146条
72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刑法》第147条
73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刑法》第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10)
74 走私武器、弹药罪 《刑法》第151条第1款
75 走私核材料罪 同上
76 走私假币罪 同上
77 走私文物罪 《刑法》第151条第2款
78 走私贵重金属罪 同上
79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同上
80 走私**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151条第3款
81 走私淫秽物品罪 《刑法》第152条
82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153条
83 走私废物罪 《刑法》第152条第3款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84 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158条
85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
86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刑法》第160条
87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刑法》第161条
88 妨害清算罪 《刑法》第162条
89 虚假破产罪 《刑法》第162条之二
90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刑法》第162条之一
91 非**工作人员**罪 《刑法》第163条
92 对非**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
93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第2款
94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刑法》第165条
9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刑法》第166条
96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刑法》第167条
97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刑法》第168条
98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罪 同上
99 ****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刑法》第169条
100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刑法》第169条之一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101 伪造货币罪 《刑法》第170条
102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刑法》第171条第1款
103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刑法》第171条第2款
104 持有、使用假币罪 《刑法》第172条
105 变造货币罪 《刑法》第173条
106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刑法》第174条第1款
107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刑法》第174条第2款
108 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175条
109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刑法》第175条之一
11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176条
111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刑法》第177条
112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
113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
114 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 《刑法》第178条第1款
115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刑法》第178条第2款
116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刑法》第179条
117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刑法》第180条
118 利用未***息交易罪 《刑法》第180条第4款
119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刑法》第181条第1款
120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刑法》第181条第2款
121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刑法》第182条
122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
123 违法运用资金罪 《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
124 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条第1款
125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刑法》第187条
126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刑法》第188条
127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刑法》第189条
128 骗购外汇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129 逃汇罪 《刑法》第190条
130 洗钱罪 《刑法》第191条
**刑法*刑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刑的罪名一共有46个,分别为:
1.背叛**罪、分裂**罪(第103条第一款、第113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第113条)、投敌叛变罪(第108条、第113条)、间谍罪(第110条、第113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或者情报罪(第111条、第113条)、资敌罪(第112条、第113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投放危险物质罪(原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1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2款)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5个),故意**罪(第232条)、故意伤害罪(第292条)、**罪(第236条)、绑架罪(第239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抢劫罪(第263条)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越狱罪(第317条)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
第八章 **贿赂罪(2个),**罪(第382条、第383条),**罪(第385条、第386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投降罪(第423条)、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438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第439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扩展资料
统一*刑的标准:
最高院坚持*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刑适用标准,确保*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均依法****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