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苹果手机的指纹锁和犯罪分子“自证其罪”放到一起的时候,显然,两者是矛盾的。因为没有一个犯罪分子会通过自己的指纹解锁手机让警方找到自己犯罪的证据。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
如果一名持有 iPhone 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那么法院应不应该下达强制解锁手机以搜查证据的法令呢?也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这个问题都将持续对美国的司法机构造成困扰。威锋网消息,一名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男子因涉嫌强奸而被联邦法院下令使用自己的指纹来解锁 iPhone,这一事在国外引起了诸多争论。这样的裁决并不是经常出现的,因为指纹解锁技术只是这几年才开始在智能手机领域里流行起来。
2013 年苹果推出 iPhone 5s 之初,就有许多专家预测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政府法令要求通过指纹技术解锁手机。不过,专家同时也认为要求通过指纹解锁手机的法令并没有违反《第五法案》中的“自证其罪”条例。
所谓“自证其罪”(self-incrimination),指的是刑事案件中作出不利于自己或有可能使自己受到刑事起诉的证言,美国宪法认定此种证言不能作为合法证据。
美国的一部分法院认为,哪怕是强迫犯罪嫌疑人公开自己设备的密码也不算违法。在此之前,一名来自美国费城的男子曾因为制作儿童色情内容而遭到起诉,在他拒绝透露手机密码之后,被法院判了七个月的监禁。在苹果与 FBI“大战”期间,曾有多名美国法学专家预测,当地立法机构成立可以强迫犯罪嫌疑人通过自己的指纹解锁 iPhone 的法案迟早会到来。
美国法律认为犯人有权避免自证其罪,万一手机里的信息因为取证违法失去效力,还不如想想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