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保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20年襄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2襄樊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实施。从襄樊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已开始受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这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就业提供了便利。
据悉,根据《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实行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部分单位缴费“双转移”,即职工跨地区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也转移部分单位缴费,比之前的操作方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更合理。过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单位缴费不随之转移。
襄樊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企业基金核定科相关负责人解释,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与退休待遇直接挂钩。统筹基金虽然对退休待遇没有影响,但对地区间养老基金的支撑能力影响很大。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内地大量劳动力已经转移到沿海发达地区。未来基本养老保险转回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只转移个人账户金额,统筹基金积累原工作地,导致沿海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越来越充裕,内地特别是老工业基地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越来越弱。因此,《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转移时,从平衡地区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来看,转移部分单位缴费较为合理。03010的实施对我市这样的劳务输出城市是有利的。
相关链接:
如何转移接续参保人的养老关系?
据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企业基金审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金额和单位缴费的12%一并转移。同时详细规定了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转移标准。个人账户按照1998年1月1日以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1998年1月1日以后按照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统筹基金以1998年1月1日以后各年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12%之和划转。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流动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转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参保缴费凭证、转出申请等。转出的,要核实参保人缴费情况,受理的要出具受理函。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