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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2022四川跨省流动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
2022-09-02 06:50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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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办法

1.被保险人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用人单位或被保险人应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2.15个工作日内,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并向参保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同意受理函,并提供相关资料;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受理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转移接续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确认。

二.跨省流动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可通过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四川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