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和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不同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分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构成,其中名称是区分企业的主要标志;
2.企业使用的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经县级以上工商局注册后,才能取得一定地理范围内的企业名称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企业名称,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企业名称”;
3.企业名称被他人注册为商标的,企业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申请注销商标注册,但前提应当是恶意注册或者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企业具有一定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