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第五条,企业噪声不得超过85 dB,生产车间和工业企业作业场所的工作场所噪声标准为85 dB (A)。
现有工业企业经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的可以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
每工作日噪声暴露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
1.8小时,85db
2.4小时88分贝
3.2小时91分贝
4.1小时94 dB,最大值不得超过115 dB。
扩展数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第五条:
生产车间和工业企业工作场所的工作场所噪声标准为85 dB (A)。
现有工业企业经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的可以放宽,但不得超过90 dB (A)。
第六条对每天暴露在噪声中少于8小时的岗位,根据企业的类型和条件,可按表1和表2放宽噪声标准。
参考文献: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百度百科